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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部落客。

我是部落客。

LiFe

其實,一直想說些什麼,但是又怕會被誤會些什麼。

畢竟禍從口出這句成語不是沒有道理。

以前美妝開始在網路造成流行時,

我記得我在為了弟弟難過、為了感情難過,

再加上我很懶根本不太保養,

那時又用了一個可怕的開架式品牌卸妝油導致皮膚很爛,

所以儘管那時模特兒經紀公司都發我去做各大品牌的彩妝秀,

所以儘管那時有這麼多好資源可以寫美妝分享,

可是都沒有把握。(可惡!)

再來打從一些廣告、公關廠商喜歡操作網路行銷開始時,

我也差不多開啟了自己的忙碌親子生活,(結果身邊還沒有流行到婦嬰用品…似乎也沒跟到潮流?!)

不管如何時間對我來說真的非常不夠用,

要顧小孩就占掉一天的一大半、要顧網拍的時間都是被切割成零散的,

而且重點是沒有人能幫,沒有長輩、沒有外傭。

 

然而縱觀以上艾蜜莉縱使寫部落格到現在寫了10幾年了,

還是處於一個邊緣人物的狀態。(應該算是吧!?)

其實現在台灣的部落客文化憑良心講我真的沒有都很認同,

也很慶幸我身邊部落客好友人都很好很棒。

然而現在的部落客好像也似乎誰都可以當,

只要會貼文、有人氣,

素人要當、模特兒要當、明星還有明星老婆也要當。

我不喜歡炫富的世界,

就算曲爺爺曲奶奶很厲害可以創造了個小康的環境,

對我來說自從自己成家立業開始就是靠自己,

因為那是他們的不是我的,

這部分之前記得有分享過了而且其實這是他們的事就不再贅述。

我也不喜歡仿真的東西,

雖然韓國也一大堆,

哪個女孩不愛小香?!哪個女孩不幻想擁有一個小香包?!

但是我真的還沒有錢到可以買個小香慰勞自己。

到現在我可以接受類似款或是同樣的元素,

但是還是無法接受完全一模模一樣樣這樣。

在經歷了模特兒生涯後,

我覺得對的事我去做、不對的事情就不要碰也不要說,

只是現在看到有些廠商、有些公關公司我覺得說的有點多了,

已經有點失去了道義上的責任。

畢竟大家配合是互利的,

有辦法給部落客們那樣的回饋、那樣的分潤、那樣的稿費,

不就代表你們期望、你們也會、你們也有得到更高的效益嗎?!

部落客可以團購正常狀況下就代表著是三方都有利(消費者受益、廠商受益、部落客也受益)的情形,

消費者可以因為部落客開團而以比較令人開心的價格去購買,

廠商也可以因為部落客的號召而銷貨上有比較漂亮的成績跟收益,

部落客最簡單就是有分潤可以拿,

但是這樣的狀況是要有道義跟誠實存在的,

就是不是以欺瞞或是美麗誤會下得到的結果。

而且說實在的,

廠商跟部落客的配合本來就有很多種形式,

有一些情形根本就只是廠商甚至只是朋友提供商品、沒有另外收錢,

單純讓部落客試用然後分享幫忙貼文,

這我個人覺得不太算是業配的東西,

頂多算是贊助,

但是這麼多形式部落客們也不可能一一加以說明也是真的,

又是回歸一件事自由心證這樣。

的確,

做人要懂得謙虛、也要懂得互相。

有些人的禮貌這堂課可能也真的不及格,

只是請不要一竿子打翻全船人。

部落客在我看來算是半個公眾人物,

但是不管是不是公眾人物都是需要替自己的言行舉止負責任的。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真的是一個很重要的道理,

邀稿很正常,

只是我想這是必須交代清楚的問題吧,

因為我有義務對喜愛我的粉絲做一個清楚的交代,

這是很基本的。

團購也沒有什麼不好,

我覺得其實就是各取所需,

前提是如果有這個需求,

可是也不是每個團都有這麼棒的分潤。

在這裡我也是要說明我沒有影射也沒有要討論哪個特定的對象,

只單純自己覺得該做的事與不該做的事。

在希希出生後我開始除了手工相本以外還做了韓國網拍,

我知道這很多人都操作著一樣的事,

因為我們都有自己不同的夢、不同的風格,

比起一些知名大家的網拍我一樣覺得我算是處於邊緣的網拍業者,

因為我們的資本很小,

能廣告、行銷自己的能力有限,

但是不管正韓設計款、韓國打版、大陸製韓版,

一切還是回歸了每個網拍自由心證這件事。

說再多也許都只是華麗的辭藻而已,

但是我可以做的是認真做好自己的工作不要投機取巧,

進貨自己來、拍照自己來、追貨自己來,

不假他人之手,(小幫手協助的是出貨跟客服還有美編而已)

也沒有人比我更了解我自己進的衣服。

這時又要說我也算是一個邊緣的網拍模特兒,

因為我是老妹了哈哈哈哈哈哈!

打從我去韓國進貨以來,

自己穿的所有衣服都是自己挑來的,(當然再之前買的不算啦!)

不過自己本來就很少精品包或是名牌衣,

因為我也不太喜歡、也沒有人供給我那樣的生活。

這幾年我一樣會逛街,

但是我是逛穿搭、逛版型卻沒買過一件衣服了。

以前飛飛小時候,

他的衣服幾乎都是jacadi、burberry等等,

也幾乎都是曲爺爺曲奶奶買的,

當然極少部分是我們當時工作賺錢買給他的,

為的只是想證明我們也可以給得起一樣的條件。

希希卻沒有一樣的條件,

她跟哥哥比起來她有的叫得出牌子的衣服頂多一兩件,

但是打從媽媽開始遠征韓國的批貨人生後,

她們兩個衣服幾乎就都是我們*Amélie*自己家的,

除非叔伯阿姨送的幾件這樣。

不認識我的人可以說我口說無憑,

但是我可以穿給妳看!(哈哈哈哈哈好沒聲勢的一句話~)

部落客現在對很多人來說也許感覺似乎很好賺,

可是我一點也不覺得,(還是只是我一個人覺得或是我們這幾個好友自己覺得…)

總之我只是覺得我身上曾經或是正在經歷過很多故事,

或是身邊擁有了一些故事,

那些故事或許可以給一些人一些啟發、一些想法、一些幫忙,

那我覺得就夠了。

FB可以分享希希、飛飛還有自己網拍的東西我覺得那就好,

當然我們也曾經像其他網拍一樣想要找其他的部落客合作宣傳拍照,

不過都不了了之,

詳情就我自己知道就好,

不需要再去說嘴。

另外,對!

我的部落格的確有接廠商邀約文、它們一直以來都有直接標明,

那些文章可以支付我部落格網站的正常運作維護費用就好了,

如果有多一點那也是加減貼補,

重要的是要告知、要審核、要對得起自己,

我不接小孩子的幼教3C產品文,

我也不接不符合自己生活的商品文,

因為如果連自己都對不起怎麼教小孩?!

還有不管文章邀稿、還是網拍,

我們都是有報稅的,

有些事真的要求證了再說會比較恰當。

這世界上一定有比我更累、更辛苦的人,

所以我沒有抱怨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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