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一則新聞
內容大概是一個基層員警在信義區做酒測臨檢
依規定必須要檢查還要登記攔下來的車輛行駕照
但是這次這個基層員警攔下的是一個藝人
對方態度很不好
認為員警居然沒認出來又還一定要登記資料
所以大吵大鬧還態度惡劣
後來員警很委屈的上網在自己部落格抒發心情
卻被對方發現一狀告進警局
這位基層員警被上級要求要寫道歉信還要撤掉網誌
可能還要面臨記大過的處分
那篇網誌上面有罵一些不入流的髒話
應該是那位員警最站不住腳的地方
畢竟先罵人髒話了
妳就是可以告罵妳的人公然侮辱
私底下不是公開的也還是有毀謗的問題
部落格其實是自己的家
我想打甚麼就打甚麼
那些也只不過訴說事實和抒發自己心情
但是怎麼樣作了人身攻擊在法律上就變成是自己的問題了
就算別人再怎麼囂張跋扈
也還是自己錯
今天晚上在跟好姊妹聊天時
內容大致上
也就是這麼說的
如果對方不講理妳雖然不需跟著不講理
更重要的是妳也不需要跟著同流合汙
還跟著飆髒話
因為那真的是一件很沒水準的事
有些人妳跟她當面起衝突了
或是妳跟他特別去計較一些事了
妳就降低了妳的格調
而事實上真的不值得妳如此去做
因為是人
所以現在修養還不見得足夠
所以妳會生氣
但是氣總是有個限度
因為妳人生的時鐘還是不斷的在走
沒有因為妳的不開心而停下任何一秒鐘
妳的生活也隨時在發生很多屬於自己的新聞
那些有的是讓人開心
也有很多事讓自己不開心的
但是多留意那些讓自己開心的吧
你會活得比較自在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