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我覺得這是一個令人感動的主題才是。可是常常在沒有被了解之前,就被懷疑動機,讓人覺得難過。
試想如果今天有人願意花心思認真疼愛一個女人,甚至連同她的小孩,儘管不是自己親生、卻視如己出,這是多麼難能可貴的一件事啊!
可是人們總是容易被自己的認知給蒙蔽了,拼了命的否定別人所做的,原因其實很簡單,因為他們覺得自己做不到,所以認為別人也做不到,就算別人做得到,也一定是有所圖。
台灣的社會新聞很可怕,造就了一個扭曲的價值觀,好像只要是媽媽的男朋友、爸爸的女朋友都會虐兒,讓人看得心驚膽顫。
是的,以前我還願意看新聞。自從離婚以後,鑫哥被我自己的媽媽批評:「你就像社會新聞裡的那些人一樣」以後,我寧願選擇不要看台灣的新聞了。
一路走來,看到很多網友私訊跟我分享她們的故事,有些故事讓人感動、有些故事充滿疑惑。感動的故事可能是修成正果了,也可能是遇到一個體貼的男友;充滿疑惑的故事則通常是不知道怎麼跟孩子解釋⋯。
自己的心路歷程,其實倒覺得大方解釋是最好的方法,不管一開始的決定離婚,還是到後來決定交男友這件事。畢竟對得起自己以後,另一個重點就是媽媽喜歡的、孩子也一定會喜歡。孩子們在學齡前的生活中心就是媽媽啊,媽媽也理當對孩子負責,做到不隱瞞、良好的溝通才是。就算上了學,如果溝通一直是協調的,那就更沒有不說實話的理由了。婉轉的解釋跟告知決定是必要的。
對男友更是了,不應該因為各種藉口隱瞞有小孩的事實,生了孩子、孩子就是自己的一部分,人家願不願意接受不是靠自己的隱瞞來決定的。孩子,永遠都沒有辦法被任何人取代。如果一個愛妳的人,他一定會體諒妳的心情,也一定可以接納孩子,只是請給大家都多一點的時間,他不是必須要接受的。
記得鑫哥曾經在飛飛希希頂嘴了以後,語重心長的告訴他們:「對我來說,最重要的是你們的媽媽,再來是你們;但是對媽媽來說,最重要的是你們,再來才是我。所以請你們學會尊重媽媽,不然我會非常生氣。」後來仔細思考了這段話,這不管是不是親生父親都應該要有的態度。
自己的家人,唯有尊重跟愛護一定要做好。
有很多道理,在離婚前我說不出來,很感謝認識鑫哥,他告訴了我那些我說不出口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