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現在我還蠻後悔當初一開始讓飛飛姓曲的,
我說的是一開始,
而不是後來的離婚讓希希改姓這種。
因為那個一開始只是為了彌補自己父母心中的缺憾,
同時造就了一個用姓氏取代責任的人。
這樣子的結果就是:坐實家裡長輩把弟弟的死在過了10幾年後把這個責任推到我頭上,
而不去放下。
再去探討當時誰給弟弟安眠藥的?
或是他為什麼心情不好需要陪他聊聊天?
不過這些已經沒有甚麼意義,
畢竟至今都已過16個年頭。
我是當下最衝擊的那個人,
原以為自己的美意其實在過了這些年以後,
變成老是重男輕女的把飛飛當成弟弟轉世一般看待。
還有一個無賴前夫認為他想看就可以吵著要看,
反正他只是生父,
也沒跟他姓,
於是想大放厥詞就大放厥詞,
然後一樣不用付任何責任。
但是我從來都沒有後悔有了飛飛跟希希,
他們對我來說至關重要也是我的生命。
如今我也是這麼告訴他們的,
不管那些人說甚麼都沒有關係,
我們要看的是別人做了甚麼而不是說了甚麼。
同時也跟他們說我很慶幸可以找到(不對,是被找到。)一個能夠愛屋及烏的人。
其他的那都是別人的選擇跟決定,
儘管那是自己的原生家庭。
要相信自己的能力,
也要有勇氣承擔責任,
雖然很靠北的累、真的很累,
有時候甚至覺得很衰小,
但是至少我會扛也扛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