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沒來寫寫關於單親這部分的文章,
雖然身邊八點檔應該不太可能會下戲的一天,
不過最近也得到了很多方面的幫助,
就不管那些來說說一般單親接下來可能會遇到的扶養費問題好了。
單親,
不管妳是離婚還是未婚,
自己養孩子都是很辛苦的,
說不辛苦是騙人的。
光是沒有自己的時間就是一個很大的問題了,
更不要說還得花心思在管教、溝通跟注意孩子的一切一切。
不過既然選擇了單親這條路,
就勇敢的面對、堅強的走下去吧!
扶養費,
是很多人都會面臨到的問題。
雖然有些人不想有牽扯,
但是不要忘記了,
對方怎麼樣都是有責任扶養孩子的,
儘管沒有婚姻關係甚至報戶口寫著父不詳,
也是一樣的!
在法律上,
撫養孩子是「雙方」父母的責任,
父不詳的狀況則需要之後再安排親子鑑定等等。
但是如果是這種狀況那應該連結婚都沒有,
卻不知道到底要不要跟對方講,
怕對方跟妳爭孩子,
那建議妳可以等到孩子大一點了再去「請款」,
孩子大一點了法官會採用他們的意見,
同時也比較不用擔心孩子的成長會被打擾。
之前文章也有提到,
收據、明細都要留好。
同樣也可以運用在這個時候。
而且收據都留好,
絕對是自保的好方法,
本人先夫、哦不、是前夫前陣子不知道哪來的想法,
隨意指責我都不好好給付孩子的保險費。
沒關係、正常人真的不需要跟這種人計較的,
因為我都有留好收據。
反觀離婚至今扶養費都沒在給付的人,
我也是很納悶他怎麼能夠講得出這種話。
然後深深檢討我應該要好好學習厚臉皮的這番功夫,
畢竟俗話說「一皮天下無難事」。
不過這扯遠了,
總之不管妳想不想拿,
扶養費這個錢都不是給妳的,
而是給孩子的。
該拿的就拿,
儘管妳不差這筆錢。
而且如果有了這些錢,
可以跟孩子到處玩也沒什麼不好的。
再者,
因為是給孩子的,
千萬不要覺得拿人手軟,
該怎麼會面、該怎麼處置,
就要照著辦。
絕對不要因為大人的事,
而讓孩子感覺被夾在中間拉扯。
孩子、是無辜的。
拉扯、衝突之下,
也容易讓他們會有偏差行為,
跟孩子正常的溝通是很重要的。
這時候,
真的需要學校老師的配合了(如果孩子夠大的話),
不是只有我們需要抒發,
孩子也是需要一個情緒宣洩的出口,
否則這一切看在眼裡、憋在心裡,
也是很容易出個什麼問題。
在良好的親師關係下,
就算是單親家庭也不用擔心什麼。
反觀所謂的「正常」家庭,
如果家庭氣氛不和諧那對孩子的傷害會是更大的。
最後,
如果妳也遇到對方打死不肯付扶養費的人,
可以直接寫聲請書到家事法庭請對方給付,
或是請法官強致執行。
但是妳要是跟我一樣懶得面對這種人也確定對方會依然故我擺爛的話,
(擺爛的定義:他就說他沒錢、也沒有薪轉沒辦法扣款等等)
還是要留好收據,
哪怕只是帶孩子去診所看個小感冒也好,
留著有一天這些收據一定會幫上什麼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