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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 Marr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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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 LoVe

再次結婚對我來說,

其實好像沒有那麼的重要。

不是鑫哥不值得,

相信我,

沒有人比他更值得了。

 

只是單純覺得步調慢一點也沒什麼不好,

長跑個幾年也不錯,

畢竟我們一家不是只有我們兩個。

 

還好鑫哥還算認同我,

並沒有否定我這個想法,

也沒有沒耐心而離去。

只是他一直很想要一些儀式感,

儘管現實生活中並不允許我們擁有這些,

而對我來說一切簡單就好。

 

原本就有計畫做的事,

為了我們自己、也為了兩個屁孩,

並沒有急著要實現。

可隨著暖暖的出現,

這一切變成要提前執行。

 

在今年疫情之前就有計畫並且決定了日期,

卻因為疫情就越拖越久,

在疫情趨緩的這陣子就挑了個我們都覺得順眼的日子去登記了。

在昨天登記前一天,

鑫哥問我:要再登記一次會不會覺得不願意?畢竟上一次好不容易才離婚。

 

那時自己心裡的os:會不會也太晚問了!

 

昨天出門前我問他:會不會擔心要去登記?

他回答:不會啊!就跟原本我在做的事、過的日子都一樣。

 

到戶政事務所附近停好車以後,

我們默默的歸納總結,

其實從四年前搬離一切我們就已經成家了,

那是一種歸宿感、一種認同感,

只不過差了那張紙。

那張紙,

我還是找了一款我們都喜歡的書約,

出發前先去影印店找厚磅數的紙印出來,

擔心寫錯還印了四份,

一份一般的要交給戶政事務所留存、另外三份用彩幻紙簽得最完整的一份我們自己保留好。

於是我們的證人跟著我們簽了3、4份。

 

一度我其實還很想讓飛飛、希希當證人,

是的、法律上並沒有規定結婚證人的身份資格,

儘管未成年(有限制行為能力)一樣可以,

他們必須了解結婚的意義也可能必須到場。

只是這樣的狀況之後于先生要是不認帳的話就會有衍生的法律問題,

所以作罷(大笑)

其實是戶政事務所的人員勸退(乖乖聽話)

飛飛超級開心我們終於登記了,

好像很怕他繼父拋家棄子一樣(誤)

他應該也等很久了。

登記完跟幾個好友吃晚餐時,

鑫哥說:買幣就是看好、入手然後蹲,蹲久了就是你的,像我就是在Emily身邊蹲了六年,就是我的。 (嗯⋯是這樣解釋的嗎?)

 

不過從今天以後,

我們不再只是同財共居家屬了,

在法律上又多了一層關係。

從今以後我真的多了個身分:于太太。

于先生,

請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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