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寫這個感覺好詭異!
這是一篇有關離婚時財產糾紛的文章。
總之,
不管妳們結婚時有多麼恩愛,
離婚時請千萬不要覺得對方還會給妳留情面,
也千萬不要覺得妳要大方替對方留後路。
因為有很多事….
當真的要面臨勞燕分飛的時候,
都會變得現實、變得難堪,
而妳們也會變成敵對的,
所謂對敵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就是用在這了。
最近私訊跟我討論最常見的問題,
除了孩子的監護權、親權還有會面方式以外,
再來就是夫妻的財產跟債務了。
這時我必須得先承認我自己的蠢!
因為我就是離婚還要擔下大筆債務的那個人!
有人人這時會很擔心,
是否她們離婚時也要面臨跟我一樣的鳥事?
不過其實故事不同就不用太緊張這一塊的。
起因是當初一同經營網拍,
雖然不管資源、工作大都是我在做、我在提供,
不過那對我來說只要夫妻同心就根本什麼都無所謂,
也因此工作室也順理成章是我的名字。
但是當時前夫藉以生病的理由不願意離開電腦前、也不願意照顧小孩,
每天只在電腦前看影片、上網,
蠟燭兩頭燒的我異想天開把帳務的所有權力都賦予了我的前夫,
覺得這樣他不用幹嘛只要把帳記好就好…。
所以當我們離婚時,
我很訝異工作室居然有這麼大筆的欠債!
還不包含他自己個人名義的!
而愚蠢如我卻不清楚工作室的資金流向到底是怎麼運作的?!
也因為工作室是我的,
他所掏空跟以工作室名義欠下的借款就變成我得償還跟處理的了。
一開始他所告知的金額非常龐大,
當離婚我接手後發現有幾筆沒有借據、也沒有來往證明,
在請教了很多人以後決定不管這些無憑無據的東西,
所以那時只剩約2/3的債務我需要處理。
這樣的狀況大致就是我的經歷,
可是並不適用於一般夫妻關係中離婚時可以執行的夫妻財產剩餘請求權,
而在夫妻財產剩餘請求權這部分法律也有規定,
如果是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像是贈與的財產則無法執行夫妻財產剩餘請求權。
另外債務部分也是無法夫執行妻財產剩餘請求權,
所以弱勢的一方是不用擔心離婚時要被迫處理對方債務。
不過夫妻財產分配這部分真的比較複雜,
如果妳的狀況也是不知道該怎麼辦,
建議可以多找找相關法律知識,
自己有一個大致上的了解後再視自已的狀況看是否需要尋求專業人士協助喔!
最後,
要提醒大家,
所有的民事求償都有時效問題,
刑事也有!!!!所以在準備資料跟提告前請一定要注意!
所以在我們搜集了所有的證據後,
在我的狀況裡我可以提出侵佔、商業發票、詐欺等等刑事案件的告訴(任君挑選的概念)
不過真的要追討回來民事訴訟則不在我的考慮之內,
因為他把錢已嗑掉花光,
就算民事求償對我來說不划算又要支出成本,
再來我只要求可以還我公道,
最後最重要的就是老娘有本事自己認了、不想拿他的錢!!